工作職責
??人才工作處負責學校高層次人才引進、思想政治教育、服務與考核,以及項目(計劃)遴選、申報、組織協調等方面的工作。
(1)貫徹落實學校黨委有關人才工作的各項決議和決定,完善學校人才體制、機制建設,做好學校高層次人才需求規劃,營造人才成長發展的良好氛圍。
(2)負責人才引進宣傳、招聘等工作。
(3)負責高層次人才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,包括簽約、待遇落實及聘期考核等工作;負責引進人才的管理和服務。
(4)負責國家級、相關省部級人才項目的組織、遴選、申報和協調工作。
(5)負責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管理和服務工作。
(6)作為學校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,負責組織保障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的召開;負責會議記錄及會后形成會議紀要;督促和落實學校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各項決定;協調人才工作中的其他事項。
(7)完成學校黨委和行政交辦的其它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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